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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通报5起小火亡人火灾事故 4起发生在居民家


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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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河网讯(记者 宋向乐)3月10日,河南省消防总队通报9起小火亡人火灾和较大面积火灾。在通报的火灾中,有5起为小火亡人火灾,其中4起发生在居民家庭,1起发生在“三合一”场所,共造成6人死亡,2人受伤。有关人员认为火灾表明一些群众缺乏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和防火灭火知识,火灾发生后,不知道如何正确自救逃生,公众消防安全意识仍需进一步提升。

   周口一民房火灾致2亡2伤

   河南消防总队通报的9起亡人和过火面积较大火灾为:

  2月26日,周口市商水县固墙镇固墙村1组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

   2月27日,南阳市唐河县源潭镇张楼村一食品调料加工厂仓库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1900平方米。

   2月28日,固始县中山大街元宝山菜市场一店铺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

   2月28日,郑州市郑东新区河南省第一建筑有限公司办公简易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400平方米。

   3月4日,郑州市中原区新街西站搬运三公司家属院一居民住宅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

   3月5日,郑州市航空港区四港联动大道与郑港一路交叉口冢刘村安置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700平方米。

   3月6日,长垣县恼里镇乌岗村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一人死亡。

   3月7日,郑州市南四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一润滑油市场仓库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170平方米。

   3月8日,郑州市金水区丰庆路与文劳路交叉口青年居易小区一居民住宅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

   河南一建办公用房火灾隐患突出

   河南消防总队还通报了火灾隐患突出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没落实的单位。

   火灾隐患突出单位包括:

  固始县中山大街元宝山菜市场起火建筑为集经营、仓储、住宿为一体的“三合一”场所,违规使用彩条布等材料搭设遮阳棚;郑州市郑东新区河南省第一建筑有限公司办公用房、郑州市航空港区冢刘村安置房均为彩钢板临时建筑,耐火等级低,电器线路敷设不规范。

   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没落实的单位有南阳市唐河县源潭镇张楼村食品调料加工厂仓库、郑州市南四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润滑油市场仓库,均位于城乡结合部、农村相对偏远地区,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能力较弱,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省消防总队有关负责人提醒,当前正值春季,风干物燥, 加之大量人群涌入城市,易带来流动性火灾隐患。由于外出打工,空巢家庭和留守老人儿童防范能力较弱,极易引发火灾事故,甚至造成人员伤亡。因此,呼吁全社会都来关注消防安全,特别要落实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共同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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