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据河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为持续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督促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日前,中共洛阳市纪委通报了两起违规购送节礼发放福利问题:
老城区邙山办事处公款购买牡丹送节礼问题。2013年春节前,邙山办事处公款购买1000余盆牡丹送礼,每盆价格90元,共计金额106290元。2014年12月29日,老城区纪委给予对此负有直接责任的区牡丹办副主任刘华岳(在邙山办事处协助工作)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办事处书记王少峰、主任胡鹏和负有监督责任的办事处纪委书记崔巍诫勉谈话处理。
伊川县鸣皋镇鸣皋村违规向村组干部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2月,鸣皋村未履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违规给村组干部发放大米、食用油等福利共计26820元。对此,村党委书记李聚轻同志应负主要责任。2014年12月12日,鸣皋镇纪委给予李聚轻党内警告处分。





